《宜宾市提振文旅消费十六条措施》政策解读
近日,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宜宾市提振文旅消费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十六条措施》)。为便于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十六条措施》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国家和省级层面陆续出台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和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扩大服务消费和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振文旅消费,发挥文化赋能、旅游带动作用,市文广旅游局牵头起草了《十六条措施》。
二、主要目标
本措施的出台是为了聚焦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城市,全面提振文旅消费,发挥文化赋能、旅游带动作用,深化“文旅+百业”“百业+文旅”,提升产品供给能力,丰富消费业态和场景,着力提升城市文化影响力、旅游吸引力、文旅供给力、产业竞争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推动全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宜宾城市辨识度、竞争力和美誉度。
三、主要内容
本措施主要涉及加大文旅消费惠民、培育新型市场主体、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支持旅行社引客、加强文旅营销推广、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六个方面内容。
四、适用范围
本措施覆盖整个宜宾市文化旅游体育行业。
五、实施时间
本措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起至本措施施行之日期间可参照本措施执行。
六、保障措施
市文广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尽快出台相应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兑现。
七、解读人信息
解读机构: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解读科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体育科
解读人及联系电话:张 林 0831-8221707
胡 磊 0831-8229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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