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宜)文综罚字〔2026〕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宜)文综罚字〔2026〕5号
行政相对人:宜宾大玩小乐游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2MADX5CGW4C
住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学院路499号新城吾悦广场3层Z303、3017号
处罚事由:设置未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
执法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六)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作出处罚的部门: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处罚结果:罚款12000元(壹万贰仟元)
救济渠道: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宾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3月24日

川公网安备 5115020200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