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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责令旅行社限期改正导游配备不足问题的公告
日期:2026-07-15 11:54
来源: 市场管理科

全市各相关旅行社:

为深入推进2026年我市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源头治理,6月下旬,按照文化和旅游厅工作安排,已通知各县区文广旅游局对各旅行社导游配备不足问题进行自查整改。截止713,我局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核查发现,仍有部分旅行社存在导游人员配备不达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六条及《国家旅游局关于执行<旅游法>有关规定的通知》(旅发〔2013280号)相关规定,旅行社需配备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现责令导游配备不达标的旅行社,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截止2026729日)完成整改,足额聘用不少于3名专职注册导游,完成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导游用工备案手续,确保人员信息真实、备案资料齐全。

逾期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未按期完成备案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采取进一步行政措施,直至撤销你单位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不足3名导游的旅行社名单.et


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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