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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宜)文综罚字〔2025〕19号

发布时间:2025-11-19 16:11:14 | 信息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宜)文综罚字〔2025〕1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宜宾市翠屏区老地方歌厅(王晓林)

实际经营者:王晓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502MA634YT85C

处罚事由: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三条

作出处罚的部门: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处罚结果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0元(大写:伍拾元整),罚款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救济渠道: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宾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决定日期2025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