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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宜)文综罚字〔2025〕21号

发布时间:2025-10-09 15:06:08 | 信息来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宜)文综罚字〔2025〕2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四川爱尚爱旅游有限公司宜宾南岸叙府路服务网点

负责人:王志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21MAEDJGQ23T

处罚事由: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

执法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作出处罚的部门: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壹元整)

救济渠道: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宾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决定日期2025109